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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中国私营企业资源产业“走出去”模式探析

来源:CNBM发布时间:2012/7/13 11:16:26

商务部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采矿业对外投资存量525亿美金,当年流量约120亿美金。占全部对外投资额的20.2%,比重仅次于商务服务业。在中国采矿业大步伐“走出去”背景下,我国私营企业凭借其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以及相对较低的意识形态风险,积极探索和创新“走出去”路径与方式,已成为我国矿产资源领域“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截至2010年年末,经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我国矿业境外投资企业中,私营企业登记数目占41.7%。一些地区甚至已成为主力,如江西,20101-4月,该省核准境外资源领域投资企业23家,其中私营企业投资20家。总之,总结私营企业海外资源投资发展模式,对于未来进一步搞好我国境内外资源的全球配置,实现“走出去”的战略安排有着重要意义。

  一、发展战略导向模式多元化

  企业发展战略导向是企业发展的灵魂,直接决定其海外拓展模式。总的来看,中国私营企业资源领域“走出去”有如下几种战略导向模式:

  (1)资源需求导向模式

  资源需求导向模式主要适用于国内资源短缺行业生产和加工企业。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拓展原料供给和扩大产能,巩固和扩大国内原有资源市场和开辟国外新市场。比如,国内***民营铜冶炼企业——祥光铜业出资参股加拿大帝维埃太平洋矿业企业投资菲律宾矿山项目,并积极洽谈收购澳大利亚CuDeco Ltd.Rock lands铜矿15%的股权,以取得原料分成和包销权,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企业原料供给。

  (2)成本效益最优模式

  当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发生短缺,而进口资源又在成本及稳定供应等方面具有优势时,在资源所在地直接投资办企业就成为低成本获取资源的选择。比如,上海鹏欣集团等在境外的资源项目投资,其主要目的就是低成本获取一些重要有色资源。

  (3)业务横向多元模式

  私营企业经过长期的积累与发展,在产品制造、技术装备和开发、国际市场适应、质量管理以及员工整体素质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许多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已具备规模性地向海外投资的能力。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经营单一业务的风险,纷纷把眼光对准了境外资源领域。比如,浙江宁波银亿集团原来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企业,近年来该企业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通过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多元化发展,开始大规模进入境外资源勘探开发领域。目前,资源产业已成为该集团第二个支柱产业,其在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地成立的境外矿业企业运行良好。

  (4)产业上下游拓展模式

  一些原来以做矿产品和精炼产品贸易为主的企业,在国际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近年来,随着矿产原料价格节节攀升,这些企业已考虑向上游延伸,开始进入投资开发领域。比如,某化学品有限责任企业通过镍、钴原材料和成品进出口贸易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同时也在国内外形成了强大的营销网络,品牌效应和竞争力显著提升。为了摆脱上游资源瓶颈,该企业已考虑在海外勘探开发镍钴矿资源。

  (5)财富***化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私营企业不一定以直接参与经营为目的,而是为实现财富增值***化目的。比如,2006年紫金矿业认购在南非拥有铂矿开发项目和镍矿资源的山岭矿业有限企业(Ridge Mining Plc1600万股股票,另外持有该企业1000万股认股权证,成为山岭矿业第一大股东。该企业股票在英国伦敦AIM股票市场升值排行榜上荣居前10位,给紫金带来丰厚回报。

    二、矿权跨国经营模式多样化

  基于多年实践,我国私营企业资源领域“走出去”已经形成具有特色的运营模式,从产业链运作层次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

  (1)直接运作矿权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国内一些私营企业在东道国注册全资的中资企业,或者与当地成立合资合作企业,直接在当地一级市场登记矿权,这些矿权可能是勘查权、勘探权或是开采权等。当然,也可以是通过二级市场从其他企业手中获得。其中,风险勘查和购置就是最常见的两种手法。前者多用于一级市场登记矿权阶段,主要是指企业直接向资源国申请探矿权(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申请授予、竞标、合同等),进行风险勘查,发现有经济价值的矿产地后,可以申请取得采矿权自主开发,也可以通过矿业权市场转让给第三方从而取得经济回报。此方法可能会取得高收益,并且对资源国资源的控制程度高。缺点是风险太高,实力弱或进入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有难度的初级企业难以独自承担风险。购置则多发生在二级市场从其他企业手中获取矿权的阶段,主要是指购买第三方(主要是初级勘探企业)已经工作到一定阶段的高级勘查阶段的探矿权或直接购买采矿权,从而避开风险程度高的草根勘查阶段,直接进入采矿活动。这种方式优点是回避了草根勘查阶段的风险并可以较稳定地取得分成矿。缺点是所需要的资本支出较高,并且收益率可能会低于直接从勘查做起的项目。

  另外,当前我国私营企业资源领域“走出去”还常常用到矿产资源联合勘查这一方法,具体说,国内某私营企业对东道国某企业的某勘查区投入一定量的勘查费用,并达到足够的协议量后,即可取得此勘查区的一部分权益,体现了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运作资本市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主要有直接购买上市矿业企业股份和利用资本市场运作矿业权等方式。前者是通过资本市场以股权变更的方式获得其他资源企业的股份以直接或间接获得他国资源的“走出去”模式。比如,中国特钢控股有限企业旗下一家子企业将以27.3亿港元收购印尼一家矿石企业S.E.A的所有股权,而被收购企业拥有印尼PtYiwan所产矿石的独家勘探权和开采权。

  此外,利用资本市场运作来参股和控股项目企业,进而推动境外资源项目开发也是一种重要模式。比如,2007年年末,科瑞集团投资参股在澳洲注册、在伦敦证交所上市的ZZL矿业企业。ZZL企业拥有的铅锌大矿位于澳洲塔斯马尼亚岛巨大的矿脉板块上,晶位较高。随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ZZL股价急剧下跌,科瑞通过增发获得70%股权,主导并稳定了企业的经营管理,使该企业变更为科瑞资源控股企业。

  (3)开发服务协议模式

  目前,一批民营国际矿产勘查开采承包企业,利用低廉的勘查承包金额占据境外资源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份额,通过钻探、地球物理服务合同、提高回采率合同等在内的服务合同,参与境外资源勘查开发。例如,某企业在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等地承包矿产勘查钻探工程。这种模式虽不能直接控制所在国的资源,但是却可以增进对资源国的了解程度,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三、主体间联盟模式系统化

  当前,我国私营企业在资源领域积极“走出去”与各种主体合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战略联盟。

  (1)与地勘单位紧密合作

  地勘单位改革发展30年,积累了大量的地质资料和矿产成果储备,配有专业配套装备,但因资金缺乏,或限于事业单位身份不能直接获得贷款担保等体制障碍,海外项目专业优势难以发挥,私营企业与地质勘探单位合作“走出去”,已成为近年来境外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普遍现象。例如,辽宁罕王集团与某地调队在印尼的合作,就取得双赢的结果。再如,北京永同昌矿业投资集团携手国内大型勘探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等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拓海外矿业市场,取得较好成效。

  (2-)与私营企业抱团合作

  目前,一些私营企业抱团“走出去”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基地,逐渐呈现蓬勃发展之势。据统计,截至20093月,浙江经核准的境外资源开发项目中,私营企业占据了95%的份额。一些私营企业抱团在海外进行资源开发已形成了集聚之势,如浙江吉恩仕实业股份有限企业和浙江华友钴镍有限企业在刚果(金)设立矿业企业,开发当地丰富的金属资源。

  (3)与国有企业战略合作

  当前,国有企业与私营资源企业强强联合携手“走出去”全球布局成为亮点。比如,万象集团收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企业部分国有股,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形成与中色集团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海外矿产资源。又比如,南通某企业在纳米比亚联手取得铀探矿权,但鉴于资金、技术制约,转而与国内某大型国企对接取得了成功。目前,已成立合资股份企业,后期由大型国企提供更多支撑,形成典型的互补型联盟模式。

  (4)与国外企业深度合作

  随着现代勘查技术的发展,资源勘查的专业性越来越强,私营企业越来越依赖全球范围内专业性的初级勘查企业为它们找矿,进行风险勘查。这已成为国际矿业开发的通行模式。同时,中国企业资源对外投资为避免意识形态风险,也开始与国外企业深度合作。比如,浙江华立与国际上有资深专业背景的石油企业和金融投资企业结成联盟,在非洲获得了一个油田区块的勘探开发权。华立集团站在后台通过发达国家的石油开发企业出面竞标,既满足了招标方对行业经验与资质的苛刻要求,又避免了一些敏感政治因素的干扰,还充分借助了合作伙伴的资金、经验,分担了投资的风险。

  (5)与私募基金创新合作

  中国私营资源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单个企业往往面临缺资金、缺项目、缺技术、缺乏运营经验的现状,通过联合设立国际化矿业投资专家组成团队的私募基金投资企业,逐渐成为私营企业资源领域境外投资的新模式。譬如,中矿联合投资基金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平台将各私营企业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抱团出海”,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中国最需要的稀缺资源,先后投资美国内华达州金矿、巴西钾盐矿、加拿大多金属矿、蒙古国铜金矿、埃塞俄比亚钾盐矿…冲破了某些国家的政治壁垒,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取得了企业和矿产国经济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四、权益实现模式丰富化

  我国私营企业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通过多种途径规避海外发展的风险,实现海外矿业投资的***增值效应。

  (1)运用科学的合同协议增收益

  从“走出去”权益实现的角度来看,一些私营企业灵活采取多种模式,实现了企业“走出去”经营效应的大幅提升。比如,参股包销模式,以较少投入获得较多的矿产资源供应权利。四川汉龙集团分两次总计出资8000万美金认购美国通用钼矿企业的普通股,成为该企业单一***的股东,负责安排美国厚普山钼矿开发建设所需的约6.65亿美金银行贷款,并为之担保。作为整个合作的重要部分,汉龙集团与通用钼矿同时达成包销协议,汉龙在厚普山项目开发建成后的整个项目经营期(约44年矿山开发寿命)内将拥有相当其产能40%-55%的产品包销权。另外,产品分成协议(PSA)、利润分成协议、冶炼厂返还(NSR)等也成为私营资源企业“走出去”常用的经营价值实现模式。

  (2)利用适当的税收筹划省支出

  目前,国际税收筹划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基于不同的贷款安排、基于不同的地域和行业、基于受控外国企业企业、基于外国企业转移所得来源地等一系列税收筹划,这些也都已成为我国私营资源企业提升自己税收筹划收益的常用选择。比如,某企业投资墨西哥前先在荷兰设立中间控股企业,利用荷兰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帮助减少企业纳税数额。同时,其在墨西哥注册的加工企业生产所需设备采用租赁形式,免去了自中国进口设备所需的关税,也减少了在墨财产税的缴纳额度。

  (3)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避风险

  一方面,私营资源企业科学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和投资地点大幅降低“走出去”风险。江苏沙钢集团直接收购澳大利亚格兰奇企业遇阻后以580万美金先在香港注册“沙钢国际(香港)有限企业”,再以3000多万美金成功收购澳大利亚格兰奇企业46%的股权,实现了“曲线救国”。另一方面,一些私营企业积极壮大华商网络的海外利益保障力量抗风险。一些地方的私营企业,如江苏省南通的私营资源企业已经广泛地使用海外华商网络来有效降低“走出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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