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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边督边改信息专栏

环保边督边改信息专栏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7

中国建材集团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要求,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及时跟踪、落实、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办理质量,让群众满意。现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ZGJC202009150001

金格兰石英企业将工业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处理相关要求排放。巡视期间企业暂停排污,巡视结束后继续将工业污水排入下水道。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2020年9月16日,集团收到督察组发来的转办数据(受理编号D2ZGJC202009150001),举报内容为:“金格兰石英企业将工业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处理相关要求排放。巡视期间企业暂停排污,巡视结束后继续将工业污水排入下水道。”集团随即成立了调查组专门就此举报开展调查。9月17日-18日,调查组审查了被举报单位中建材衢州金格兰石英有限企业(简称金格兰企业)提交的初步书面证据,9月19日-20日,调查组赴金格兰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在金格兰企业现场,调查组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听取了金格兰对投诉举报问题的说明、说明,二是查阅、审核了与投诉举报问题相关的材料,三是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调查结论为:举报不属实。

    一、关于“工业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处理相关要求排放”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工业废水产生来源情况

    金格兰企业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高新园区华阳路59号,现有投产项目为:高性能石英玻璃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9月经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通过,2017年11月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并于2017年11月18日完成竣工验收。

金格兰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石英玻璃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液态和气态HCL通过添加碱液吸取液进行酸碱中和产生的废水;另一部分为尾气处理装置区域围堰内收集的排入废水池的初期雨水。  

   (二)工业废水产生总量情况

    2018年共产生工业废水共计432吨。2019年产生工业废水共计1023吨,其中工艺废水950吨,尾气处理装置区域围堰内收集的排入废水池的初期雨水约73吨。2020年,截至9月15日,产生工业废水共计860吨,其中工艺废水680吨,围堰内收集排入废水池的初期雨水约180吨。

   (三)工业废水处理处置情况

    按环评批复要求,工业废水需经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合同规定指标要求后方可送巨化污水处理厂(现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企业)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为此,金格兰企业的母企业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企业(简称总院)与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企业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并委托第三方衢州市双华化工有限企业转运到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企业,由污水处理单位对每车所送污水取样化验符合要求后处置,总院按合同支付相关化验及处置费用。

    截至2020年9月15日,本年度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企业处理工业废水860吨,共计43车。

    因此,金格兰企业不存在“将工业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处理相关要求排放”的情况。

    二、关于“巡视期间企业暂停排污,巡视结束后继续将工业废水排入下水道”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0年6月16日至8月20日,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对中国建材集团开展巡视。6月至9月,金格兰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石英玻璃制品产量49吨,产值1925万元,产生工业废水340吨,均按要求转运至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企业处理,共计转运工业废水340吨,其中6月80吨,7月100吨,8月100吨,9月60吨。

    因此,该企业不存在“巡视期间企业暂停排污,巡视结束后继续将工业废水排入下水道”的情况。

    备查材料有: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衢环建〔2011〕92号);2.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4.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5.废水台账;6. 2018年-2020年污水处理合同;7.污水运输合同;8.污水处理费发票;9.废水处置转移联单;10.生产记录;11.产值证明

不属实

不涉及

不涉及

2

D2ZGJC202009150002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中材水泥噪音大扰民,污水肆意排放,防护区内房子还没有搬迁。

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

噪音、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1. 关于“噪音大扰民,污水肆意排放”,调查情况说明:部分属实。

    经对中材株洲水泥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中材株洲)50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石灰岩矿区现场查看,主要产生噪声源的窑头窑尾、各类空压机、风机设备及破碎环节企业均采取了消音罩等降噪设施,并且周围也有较多绿植,可进一步降低噪声。结合中材株洲提供的2020年6月9日、2020年9月18日检测报告,中材株洲在水泥生产厂区厂界4个监测点位(东、南、西、北)及石灰岩矿区厂界4个监控点位(东、南、西、北)的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经对中材株洲水泥生产厂区、石灰岩矿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查看,中材株洲水泥线生产厂区建有一座 12000m3/d 的蓄水池,收集处理水泥生产厂区内水泥窑设备冷却水、余热发电锅炉冷却水及大部分雨水,经过沉淀的废水回用于水泥窑设备、余热发电锅炉冷却、立磨喷水等。两座雨水沉淀池,分布在厂区西南边、西边,处理能力约400m3/d,收集后的雨水经过三级沉淀后外排。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0m3/d,主要收集处理食堂、办公区及单车棚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的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到一座12000m3/d 的蓄水池,循环使用。对于生产废水部分,主要是余热发电锅炉冷却水、水泥窑设备冷却水等。另外,石灰岩矿区设有一座采场废水沉淀池,处理能力为400m3/d,主要收集采场渗出的水及地面冲洗水;矿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

    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国盛检测有限企业)于2020年6月2日至3日,2020年9月7日至8日,对中材株洲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进行季度排放检测,于6月9日,9月18日出具HBJZ202006004检验检测报告、HBJZ202009003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废水外排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关于“防护区内房子还没有搬迁”,调查情况说明:部分属实。

    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企业卫生防护区内住户搬迁问题:依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材水泥矿山安全区和厂区卫生防护区房屋拆迁有关请示的批复》,由荷塘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中材水泥矿山安全区和厂区卫生防护区房屋拆迁工作,中材株洲全力配合,防护区内231户居民,已搬迁219户,目前有9户居民自愿不搬迁,签订了自愿接受补偿协议,仍有3户居民不签订搬迁协议,同时不接受企业补偿。

    备查文件:

    1.湖南国盛检测有限企业出具的HBJZ202006004检验检测报告;

    2.湖南国盛检测有限企业出具的HBJZ202009003检验检测报告;

    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材水泥矿山安全区和厂区卫生防护区房屋拆迁有关请示的批复;

    4.关于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企业厂区卫生防护区内居民搬迁情况说明;

    5.自愿接受适当补偿方案决定书(9户);

    6.中材株洲水泥2019年度补偿协议资金发放表(9户接受补偿不拆迁村民)  

部分属实

 1. 虽然厂区噪音和粉尘排放符合标准,考虑到群众诉求,中材株洲水泥有限企业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噪音和粉尘影响。

  (1)噪音方面,计划实施罗茨风机节能降耗降噪技改项目(入窑均化库底安装罗茨风机一台、水泥库底安装罗茨风机二台),分阶段实施区域降噪项目,对风机、电机、篦冷机区域进一步改造,改造后现场噪音进一步降低。

  (2)粉尘方面,中材株洲计划实施超净排放技改项目(7台小收尘器超净排放技改,排放标准在10mg/m3以内)和水泥包装发货区域封闭项目。

    2. 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企业将进一步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持续推进解决防护区居民搬迁问题。

不涉及

3

D2ZGJC202009150004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中材水泥厂污染严重,噪声太大,晚上睡不着,白色污水流下来,工业污水排放,昼夜不停,地下水也受到污染,影响饮水,水堤还没做好,造成生态破坏。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水、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噪声太大”,经核实,基本属实,经对中材株洲水泥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中材株洲)50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石灰岩矿区现场查看,主要产生噪声源的窑头窑尾、各类空压机、风机设备及破碎环节企业均采取了消音罩等降噪设施,并且周围也有较多绿植,可进一步降低噪声。结合中材株洲提供的2020年6月9日、2020年9月18日检测报告,中材株洲在水泥生产厂区厂界4个监测点位(东、南、西、北)及石灰岩矿区厂界4个监控点位(东、南、西、北)的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关于“白色污水”等内容,经核实,不属实,经对中材株洲水泥生产厂区、石灰岩矿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查看。中材株洲水泥线生产厂区建有一座 12000m3/d 的蓄水池,收集处理水泥生产厂区内水泥窑设备冷却水、余热发电锅炉冷却水及大部分雨水,经过沉淀的废水回用于水泥窑设备、余热发电锅炉冷却、立磨喷水等。两座雨水沉淀池,分布在厂区西南边、西边,处理能力约400m3/d,收集后的雨水经过三级沉淀后外排。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0m3/d,主要收集处理食堂、办公区及单车棚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的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到一座12000m3/d 的蓄水池,循环使用。对于生产废水部分,主要是余热发电锅炉冷却水、水泥窑设备冷却水等。另外,石灰岩矿区设有一座采场废水沉淀池,处理能力为400m3/d,主要收集采场渗出的水及地面冲洗水;矿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厂区无白色污水外流,无工业污水排放,无昼夜不停排放情况,厂内生活用水均来自地下水,未发现受污染,影响饮水情况。企业原材料、产品存储均进入堆棚或圆库密闭存储,无露天堆放现象,不存在泄漏、渗漏污染地下水情况,排水沟渠完好,无造成生态破坏情况。

    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国盛检测有限企业)于2020年6月2日至3日,2020年9月7日至8日,对中材株洲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进行季度排放检测,于6月9日,9月18日出具HBJZ202006004检验检测报告、HBJZ202009003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废水外排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020年3月和7月,中材株洲委托长沙环院检测技术有限企业对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进行了两次检测,出具长环院委检〔2020〕03-001号检测报告,长环院委检〔2020〕06-031 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备查文件:

    1.湖南国盛检测有限企业出具的HBJZ202006004检验检测报告;

    2.湖南国盛检测有限企业出具的HBJZ202009003检验检测报告;

    3.长环院委检【2020】03-001号检测报告;

    4.长环院委检【2020】06-031号检测报告;

    5.地下水监测点位图;污水处理设施、蓄水池、沉淀池、排水沟渠照片及视频  

部分属实

虽然厂区噪音符合标准,考虑到群众诉求,中材株洲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噪音影响。计划实施罗茨风机节能降耗降噪技改项目(入窑均化库底安装罗茨风机一台、水泥库底安装罗茨风机二台),分阶段实施区域降噪项目,对风机、电机、篦冷机区域进一步改造,改造后现场噪音进一步降低。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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